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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第五人民医院住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患者家属或患者的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

您好!欢迎您入住我院,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和支持。

我院主要承担我市传染病患者重症传染病患者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的应急医疗救治任务对周边群众开展常见病、慢性病的预防与治疗。为天水市结核病、艾滋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定点收治医院,是省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区域救治中心及区域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是国家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将住院患者须知通知您,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配合,让我们共同创造一个温馨的环境,使您及家人早日康复。  

一、在我院就诊中您享有的权利

1、您享有医疗救治、预防保健服务的权利。

2、您享有知道疾病诊断、病情进展、医生建议的诊疗方案、费用、相应风险、疗效及愈后的权利,医护人员会将有关情况向您告知,如您有不之处,请及时提出,医护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您对医生提出的诊断及治疗方案享有选择权和决定权。

3、当您或家人身体感到不适或需要帮助时,请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护士站,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4、患者可以书面委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作为代理人,代患者行使相关的知情同意权利和诊疗选择决定权利。

5、您有权利复印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病历资料。

6、我院尊重您的隐私权,您可以要求医生对您的病情进行保密。

7、我院工作人员不得收受“红包”,请您监督,有违反者,请举报至医务科,电话2782269,并在门诊医技住院楼门诊大厅及感染科一楼东侧门口设立了意见箱,欢迎您及家属对医院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便及时改进我们的工作和服务。

8、如果发生医疗争议,您可向医务科反应协调解决,构成医疗纠纷的除可通过医务科协商解决外还可申请天水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处理,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在我院就诊中您应履行的义务

1、住院患者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地址、联系方式及报销类别等。凡冒用他人姓名就医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及纠纷等后果自负。

2、请您配合医护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与您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凡因隐瞒病情而发生的延误诊治、费用等后果自负。

3、请您和家属遵守医院的规定和制度,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和安排,禁止患者和家属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如欲了解病情可向主管医师询问。

4、入院后请遵守医院规定,住院期间请自觉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卫生。住院期间请勿擅自离开病区、医院出住宿,以免发生意外确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医院者,必须由患者监护人征得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同意后办理有关请假手续。由于您擅自离开病区、医院或者外出住宿而引起的任何意外情况后果由监护人或患者自行负责。

5、医护人员查房、治疗时间请您不要离开病房。不要在病室内大声喧哗或做其他与诊疗无关且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

6、您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医生会履行义务,向您或您的委托人、法定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7、为配合治疗,住院期间医生会根据您的病情为您建议合理饮食,您应按此建议进餐,以保证营养所需。

8、您应遵从医生的医嘱积极配合治疗、按时出院出院后,您应该按照医生的医嘱服药、进食、开展锻炼、休息并且保证按时复诊。

9、您不能要求医护人员为您提供虚假医学文书和票据。

10、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和医院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购药或私自请医师来我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11、为确保安全,严禁在院内、病区、病室内吸烟、饮酒,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电饭煲、电暖气电褥子等其他家用电器,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12、为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保证医护人员执行医疗行为,病室不得反锁、拴死。

13、病房为公共场所,患者个人的手提电脑、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患者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的,我院不承担赔偿责任。

14、患者病情需要陪住人员,须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陪住医嘱。陪住家属应严格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和规定问题请及时咨询主管医护人员。患者及亲属请遵守探视制度,未经主管医师值班医师同意不得自行留宿、陪床。

15、请您爱护公共财物,自觉维护医院公共场所卫生、清洁,保持病房安全、安静

16、请您不要干扰其他患者诊疗。

17、请您不要泄露其他患者的病情和隐私。

 18请您尊重医护人员的人格权、人身权。


 

 

 

 

 

 

 

 

 

入院宣教

 

尊敬的患者、患者家属或患者的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

您好!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和支持。

为了您能尽快熟悉我院病房环境、积极配合治疗,使您及家人尽快康复,特此为您介绍病房的一些规章制度,请给予配合。

一、作息制度

1、病房早晨6点开灯,12点午休,晚上22点熄灯;请探视人员准时离开病房以免影响患者休息。

2、病房每日会根据工作量在每日早晨6点开始抽血、发药等工作,如果您想在早7点之前吃东西,请您询问一下护士是否有需要空腹的检查,以避免因进食影响您的检验及检查项目。如有特殊检查、治疗、护理项目,医护人员会提前通知您。

3、住院期间,每日07:00至08:00为晨间护理时间,08:00

12:00为查房、常规治疗、护理时间。检查结束安全返回病房后请及时通知值班人员。

二、陪护制度

1、病区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陪住医嘱,每位需陪住的患者一般只能有一名陪住人员,陪住期间自觉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卫生。

2、陪住人员应听从医护人员管理,禁止翻阅病历其他医疗记录,不得随意谈论有碍患者健康和治疗的言语。

3、保持病房内清洁、整齐、安静不得自带床铺或在走道等区域睡卧。

4、陪住人员在医师查房、患者治疗时,应主动离开房间。如欲了解治疗情况,须待以上工作结束后,再向医护人员询问。

5、病房内有卫生间、洗手池,卫生间使用后,请及时冲水勿往便池洗手池倒入饭菜或乱丢东西手纸卫生巾丢入纸篓,以防下水道阻塞。请爱护医院的公共财物,节约水电勿将病房内用物移出病房。

6、床头上有呼器、床灯、中心供氧终端、中心负压器吸引终端等装置,不得随意病床均为单人床,不能两人同床卧用按护士的介绍使用,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将照价赔偿。

7、传染科病房内配有紫外线杀菌灯,请勿在室内有人的情况下使用,以免造成眼部或皮肤灼伤。

8、危重病人需24小时有家属陪护,保证1人轮流值守,以便及时通知病情转归。年老体弱者,希望有人陪护,以防发生坠床及意外。

三、探视制度

1、探视时间:10:00——20:00,其他时间请不要安排探视,以免影响您的治疗、休息。

2、探视人员应保持病房内清洁、整齐、安静;不得在院内吸烟、饮酒、高声谈笑等。

四、病房管理制度

1、入院时请带齐生活用品,物品摆放整齐,用完后随时放回原处,床下勿放杂物。住院期间,严禁带入重要文件、危险物品钱财等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发生遗失院方概不负责。 

2、为了防止您滑倒,入院后请穿防滑、舒适的鞋子,请您不要在地面湿滑时到处走动同时保持病室内、水池旁、卫生间、洗漱间、楼道地面干燥,有渍时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清洁,防止滑倒、摔伤。

3、请您远离或小心使用热水瓶、开水器等容易烫伤您的物品。如需使用热水袋,请在护士指导下使用。

4、住院期间您需要帮助时,可以按呼叫器与护士联系。

5、我院为无烟医院,为了您的健康请您不要在医院内吸烟。

6、由于儿童用药的特殊性,患儿所用药物经常不足一支,但需要领取、支付整支的费用,剩余药物作为医疗垃圾由医院统一处理。如果家长不同意这种用药方式,请在入院时与主管医生及时讲明,以免出院时发生纠纷。

良好的就医环境需要您的理解和支持,再次感谢您及您的家属的合作,祝您早日康复!


预约咨询:0938-2783370 投诉电话:0938-278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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