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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联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公告
时间:2021/8/3 10:25:47 浏览:次 来源:天水市麦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联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打印此页】 【关闭

当前全球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国内部分地区出现疫情反弹现象,德尔塔变异株传播快、控制难、危害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防控疫情输入和传播扩散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我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区来麦返麦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村组(社区)报备,村组(社区)要及时向所在镇、街道报送。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报备人员相关信息排查,分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及时上报区联防联控办公室。要发动全社会联防联控、联防联控,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对入境或中高风险区来麦返麦人员进行监督举报,第一时间落实管控措施。

二、各镇、街道,各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形势,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与防控措施,主动调整工作重点,严格做好自我防护。非必要,不出境、不出省,不去国内中高风险区。确需出境出省的,须在本单位或本村组(社区)报告报备。凡从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区来麦返麦人员必须及时如实向本单位和本村组(社区)报告报备,若发现瞒报、漏报自身健康状况、逃避疫情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请广大干部群众密切关注健康新甘肃出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组(社区)报告,主动配合落实好流调溯源、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四、进一步加强村组(社区)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持续强化乡镇街道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按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要求,筑牢筑密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的疫情防控网络。

五、教育引导群众养成勤洗手、多通风、戴口罩、一米线、少聚集、合理膳食、适量运动等良好健康生活习惯,在餐饮场所提倡公筷制,切实提高公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医过程中应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要全面整治城乡环境卫生,持续做好所有公共活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各类市场、超市、公共厕所、物流仓储、快递中转场(站)等的卫生保洁和环境消毒消杀等工作。 

七、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集体活动防控措施和重大活动报备要求,非必要,不举办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要制定并报备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缩短时间,压缩规模。

八、所有驻区各单位和各重大项目办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切实管好自己的人员,及时报告报备自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区来麦返麦人员,落实好管控措施,并积极组织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九、从8月10日起,凡未接种疫苗者,原则上不得出入火车站、高铁站、飞机场、汽车站、学校、宾馆、影剧院、商超、景区等人员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因有疫苗接种禁忌症(参见最新版本《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不能接种的,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传播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凡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广大群众都应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对违反本通告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直至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主动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麦积区疫情防控值班(举报)电话:0938-2736116

 麦积区疾控中心值班(举报)电话:0938-2736769

 

 

 

天水市麦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联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7月31日

 


预约咨询:0938-2783370 投诉电话:0938-278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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