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概况
医院简介
留言反馈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实施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通知(转)
时间:2018/11/7 8:38:54 浏览:次 来源:甘肃省卫计委网站 作者: 【打印此页】 【关闭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
甘卫药政函〔2018〕669号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实施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通知

各市州、甘肃矿区卫生计生委,兰州新区卫计和食药监局,省属各医疗机构: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以下简称2018年版目录)已于1025日发布(国卫药政发〔201831号),为做好2018年版目录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目录执行

根据国家通知要求,《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自2018111日起施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自动废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请自行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ww.nhfpc.gov.cn/yaozs/s7656/201810/c18533e22a3940d08d996b588d941631.shtml)或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下载。

二、系统标识

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及全省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国家目录的比对工作,对新纳入的品规要在药品采购平台、医保报销系统及医疗机构HIS系统进行标识,此项工作应于20181118日前完成。

三、挂网采购

建立新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阳光挂网绿色通道。对平台未中标挂网的基本药物(规格),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应对新纳入国家目录的药品开辟绿色通道,企业不需提供医疗机构备案采购资料,可直接到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提出挂网申请。对于平台已中标挂网的基本药物(规格),须按甘肃省药品动态调整及新增阳光挂网要求备案采购后方可申请。做好新纳入药品与我省直接挂网、阳光采购和集中采购之间的政策衔接以及使用比例统计分析、双控等政策在平台的顺利延续。

四、优先使用

  各医疗机构应根据功能定位和诊疗范围,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突出基本药物的主导地位。在制定和实施临床路径、诊疗指南、治疗方案的过程中,应优先选择基本药物,不断提高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要科学设置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要求,将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情况纳入处方点评及内部考核体系。加强对医师、药师和管理人员基本药物制度及合理使用的培训。鼓励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五、监督考核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监测考核力度,对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定期通报,纳入医疗机构考核范围,并与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拨付挂钩,以确保基本药物在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

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至省卫生健康委。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116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预约咨询:0938-2783370 投诉电话:0938-2782269

甘公网安备 62050302000217号

Copyright 2018 甘肃省天水传染病医院 版权所有陇ICP备18002593号-1 地址:甘肃省天水传染病医院??技术支持:天水索异
返回顶部